守好财务底线 远离洗钱陷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于202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洗钱风险的防范不仅是金融机构的法定职责,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浙能财务公司总结近期洗钱犯罪事件的特点,就个人及企业的反洗钱义务及可能存在的洗钱风险提示如下:

一、禁止利用公司账户代他人转账

根据反洗钱法第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洗钱活动或者为洗钱活动提供便利,如出租、出借、买卖身份证件以及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替人开户、转账、汇款、取现等为洗钱提供便利的行为。

各成员单位应特别注意杜绝财务人员使用公司账户代他人转账的情况,这种行为极易使公司陷入洗钱风险漩涡,为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出纳人员在处理每一笔转账业务时,应确保资金来源和去向的合法性、合规性,对交易的背景和目的进行充分了解和核实。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也应定期进行银行流水对账,发现和防范潜在风险。

二、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

根据反洗钱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金融机构存在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准确、完整填报身份信息,如实提供与交易和资金相关的资料。单位和个人拒不配合的,金融机构有权采取限制或者拒绝办理业务、终止业务关系等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举报。

洗钱风险的防范需要全社会各节点的共同努力,当金融机构按照反洗钱监管要求对个人或公司账户进行尽职调查、身份识别或可疑交易核查时,请予以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警惕虚拟货币、刷单跑分等高洗钱风险行为

我国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任何承诺“高收益”的虚拟币投资均属非法,可能涉及洗钱。单位及个人切勿参与OTC场外交易或跨境兑换,拒绝“高佣刷单”兼职,全体社会成员上下一心,共同构筑起与洗钱犯罪斗争到底的坚强屏障。